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宁夏创新机制摁下劳动仲裁“快进键”
“非常感谢您一直为我的事奔波忙碌,帮我伸张正义。”近日,当事人倪某专程从老家赶来,将一面“高效服务办实事、尽职尽责暖人心”的锦旗送到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员刘强华手中。
倪某是宁东某危货运输公司车辆押运员。在一次运输任务过程中,不慎吸入危化品中毒,导致不能说话。因该公司不承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被中止工伤认定程序,倪某向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该公司以倪某与第三人系挂靠联营关系、所押运车辆为第三人所有、倪某系第三人雇佣为由进行抗辩、举证。仲裁员审理查明国家严禁没有资质的个人从事危货运输,该公司与第三人挂靠联营关系不成立,该公司与倪某之间符合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的条件,裁决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倪某可以认定工伤。
今年以来,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创新办案模式,开辟“涉农民工争议”“重大集体争议”两个绿色通道,设立“农民工工资速裁庭”,优化“流动仲裁庭”“临时仲裁庭”两个特色庭审服务,探索“繁简分流”“开庭快审”“简案速裁”三个“要素式”办案模式,联合工会、劳动监察、法院等职能部门优化办案模式,简化办案流程,强化案前调解,全面开展“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力促30天内结案,将案件审限缩短至规定的67%。目前,案前调解结案240件、占比31%,数量和占比均超过去年同期。
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发试用集网上立案、线上开庭、案卷归档、电子送达等为一体的全流程“互联网+调解仲裁”网上庭审系统,逐步建成智能仲裁院和数字仲裁庭,实现线上远程视频庭审,全程不见面办案,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今年上半年,实现线件(次)、线件(次)。
“今年我们多措并举息诉免争、提速增效,着力为群众减负,审限内结案率、调解率大大提高,收到群众送来感谢锦旗7面、感谢信2封。”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