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8号)。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重庆雯棋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2月15日以162元/千克的价格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农户手里购进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宁夏枸杞”食品原料7.5千克,并于2023年2月20日对上述购进的食品原料进行生产封装,共计生产封装30袋(250克/袋)上述批次抽检不合格的食品。至现场检查时,10袋用于抽检,20袋被本局执法人员扣押,未发现有上述不合格食品的流出记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停止生产销售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的“万民福”牌“宁夏枸杞”。当事人一共生产了30袋上述批次抽检不合格的食品,10袋用于抽检,20袋被本局执法人员扣押,未发现有上述不合格食品的流出记录,故不需要对上述不合格食品执行召回程序。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进一步加强食品原料进货查验,杜绝生产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沙坪坝区凤敏超市(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不合格食品购进自江北区江田食品经营部,购进数量为4.75kg,抽样基数为3kg。至现场检查时,销售0.73kg,抽检样品2.27kg。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主动在经营场所张贴召回公告,并对购买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经营者发布召回通知。因是即食产品,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