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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推动工作提标提质、提速提效,滨城区委编办夯基立制打基础、业务管理抓规范,通过建机制、抓长效、促落实,助推机构编制管理效能不断提升。

  建立“编制需求评估”机制。该办严格执行《编制需求评估机制(试行)》《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评估办法》,对机构编制事项论证、审议决定等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科学分析、综合研判,从源头上筑牢机构编制事项“入口关”,为进一步科学配置编制资源、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效能奠定基础。

  建立“编制事项落实报告”机制。该办印发《滨城区机构编制事项落实情况报告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在批复机构编制事项的文件中明确时限要求,要求部门(单位)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将落实情况报区委编办备案。自实施以来,区市立医院等20多家部门(单位)及时上报机构编制事项落实情况,督促部门单位高效运行,切实发挥好机构编制使用效益。

  建立“跟踪问效”机制。该办对机构编制调整落实事项进行全程跟进、持续跟踪,根据《滨城区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在编制事项批复6个月至12个月内,视情开展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并将问效结果作为体制机制优化和机构编制调整等事项的重要参考依据。

  建立“监管考核”机制。组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主责主业完成及履职成效考核、事业单位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统筹考核监管,一体化推进、一次性监查,采取单位自查、主管部门审查、考核组实地核查等方式,扎实开展监管考核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部门(单位)在机构编制管理中存在的履职尽责、主责主业任务目标落实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到位,进一步提升了部门(单位)履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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